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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化学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4-01-16 点击量:

各系(中心)、各科研团队:

根据2024年寒假期间实验室使用申请情况以及学校《关于做好2024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坚持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、失职追责”及“谁使用、谁负责,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工作方针,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,层层压实管理责任,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和任务落实到岗位、落实到人的工作要求,制定了2024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值班工作安排(详见附件1和附件2)。申请开放的实验室责任人务必做好每天自查工作,值班教师务必做好开放实验室的每天巡查工作,值班领导做好定期带队检查工作。具体要求如下:

1、实验室责任人需掌握所管辖实验室开放情况,开展实验时实验室责任人需在“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”填写自查记录;不开展实验期间可不填写自查记录。每个工作时段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要做好“四防”(防火、防盗、防破坏、防灾害事故)、“四关”(关好门窗、水、电、气),检查各类实验设备是否处于安全状态,各项防范措施是否安全、有效。

2、值班人员需定时巡查,危险性实验(如高温、高压、高速运转等)、通宵实验必须有2人在场;实验时实验指导教师必须监管到位,严禁学生1人开展实验;实验过程必须全程有人值守,做好出入及仪器设备使用登记。不可在实验室开展与实验无关的活动。

3、单位领导班子需带队检查实验室,每周至少在“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”中填报一次巡查记录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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